在现代医疗体系不断发展的当下,医疗活动所产生的废水正日益成为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领域的重点关注对象。医疗废水,这一源自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实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的特殊废水,成分复杂,不仅含有普通生活污水的成分,还夹杂着化学物质、放射性废水以及大量病原体,如未经有效处理便排入环境,将带来难以估量的危害。医疗废水检测,作为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的核心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宛如一道坚实的防线,守护着生态环境与公众健康。

医疗废水的危害
医疗废水中的大量病原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它们可能在水体中存活并繁殖,通过水传播途径,引发各种传染病的爆发与流行,对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直接且严重的威胁。例如,肠道致病菌可能导致腹泻、痢疾等肠道疾病的传播,而某些病毒甚至可能引发大规模的公共卫生事件。
同时,医疗废水中的化学污染物,像重金属(汞、镉、铬、铅等)、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具有高毒性和难降解性。这些物质一旦进入自然水体,会在水生生物体内富集,通过食物链的传递,最终危及人类健康。以汞为例,长期接触含汞废水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肾脏等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并且,它们还会干扰水体的生态平衡,导致水生生物种类减少、数量下降,破坏整个水生态系统的稳定。

医疗废水检测标准
我国制定了严格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 - 2005),对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限值、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医疗污水检测项目多达 25 项,包括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总 α、总 β、总余氯等,各项指标都有明确的排放限值要求。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医疗污水检测项目为 24 项,相较于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少了结核杆菌的检测。在实际检测工作中,综合医疗机构还需每月对粪大肠菌群数、化学需氧量、pH、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总银、总余氯等 16 项指标进行检测,以确保医疗废水的达标排放。
所有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均应严格执行该标准,这是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基本要求。相关部门会依据标准对医疗机构的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医疗机构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医疗废水检测作为保障医疗废水安全排放的关键手段,对于维护生态环境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医疗废水检测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医疗废水得到有效处理与检测,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为人类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